大江网/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艾振华报道:12月6日下午,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北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,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,发现该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。 酒精测试(艾振华/供图)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经检测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每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。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,发现驾驶人是无证驾驶。进一步核查其驾驶信息时,发现其分别于2019年1月份、2020年5月份因饮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过,此次是第三次饮酒后驾驶。最终,驾驶人因无证、酒后驾驶将面临严惩。 交警提醒,打击酒驾的态度是零容忍、常态化的,驾车出行请务必遵守交规,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