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宜黄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一件故意杀人案,被告人吴某忠犯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。 去年10月25日20时许,被告人吴某忠在家中卧室内与其岳父吴某仔因家庭琐事产生语言、肢体冲突,被告人吴某忠的手被吴某仔砸伤,被告人吴某忠便心生怒火,走至饭厅拿起放置在冰箱上的一把水果刀,对坐在床边的被害人吴某仔胸口捅了一刀,致胸口出血,被告人吴某忠感到害怕遂将水果刀丢在一边,并用手帮忙按压被害人吴某仔的伤口,随后被告人吴某忠主动拨打了110报警,公安民警和120救护车赶至现场,被害人吴某仔被及时送至医院救治。经鉴定,被害人吴某仔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案发后,被告人吴某忠主动拨打报警电话,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取得了被害人吴某仔的谅解。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吴某忠在故意杀人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且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,系犯罪中止,依法应当减轻处罚。加之,被告人吴某忠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据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 邹文胜 赵瑶 |